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组织关系转接及定向协议签订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做好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调档、组织关系转接及定向协议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迁移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录取学院。本次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调档函详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准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本人姓名后,交至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于91日前寄达我校(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定向硕士研究生无需调档)逾期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接收工作。

具体邮寄信息如下:

接收学院名称

档案接收部门

接收人

联系电话

校区

安德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马皓星

029-89025560

草堂校区

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吴昊

029-82201345

雁塔校区

建筑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赵逸白

029-82202941

雁塔校区

艺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柳青

029-89025291

草堂校区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依谋

029-82202727

雁塔校区

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郑成薪

029-89025231

雁塔校区

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毓婷

029-89025225

草堂校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李雪晨

029-82205395

雁塔校区

冶金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华如兵

029-82205095

雁塔校区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晓寒

029-89019882

草堂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张志伟

029-89025038

草堂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田昊宸

029-89025062

草堂校区

文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朱瑾

18191700176

草堂校区

体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赵启明

029-89025199

草堂校区

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朱海琦

029-82203430

雁塔校区

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王昕歌

029-89025022

草堂校区

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赵志倩

029-84891568

草堂校区

资源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周宇浩

029-82203441

雁塔校区

未来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孙浩

029-82202097

雁塔校区

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裴仪

18809278125

雁塔校区

【雁塔校区】档案接收地址如下填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学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710055

【草堂校区】档案接收地址如下填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草寺东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710311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硕士档案、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及考生编号,邮寄方式仅限EMS或机要,其他快递一律不予接收

二、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一)普通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见附件2,一式三份,A3正反打印后先将空白处填好,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开学时提交至各招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应为录取时确定的工作单位。我校将集中审核相关信息、办理后续签字盖章手续,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三、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转入方式

1)省内转入。按照上级规定,陕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里“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转接,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支部委员会”,本人报到后经党员资格审查无误,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确认转接。

2)省外转入。目前,全国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已基本实现线上办理,原则上应通过线上办理,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部分未与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联网的,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去往单位写“××学院”,入学报到时将介绍信交至各学院,经党员资格审查无误后,办理转接手续。

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寄到我校。

2.各学院组织名称及关系接转咨询电话:

学院党组织名称

咨询电话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安德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029-8902553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94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029-82202941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029-82202584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72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029-82202994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029-8220273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600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92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53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902503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029-89025062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029-8220270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029-8902519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3401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029-8220330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029-8220337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3408

未来技术学院直属党支部

029-8220209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委员会

029-82202540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转入方式

1线下转接:入学报到时将团员证、团员档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学院团委,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所在学校团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均写“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

2线上转接:待我校录取学院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个人“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注:请勿直接转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团委)。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2.各学院团组织名称及关系接转咨询电话:

学院团组织名称

咨询电话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安德学院委员会

029-89025560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1345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029-8220294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029-8902529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2727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029-8902523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029-89025225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5395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5095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9019882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9025038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029-89025062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18191700176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029-89025199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3430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029-82203306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029-84891568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源工程学院委员会

029-8220344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未来技术学院团总支

029-82202097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委员会

029-82203722

四、户口迁移

凡是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新生,须持户口迁移证落户,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省内迁移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陕西省内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一式两份。我校集体户所在地:“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13 号” 或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相关手续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不接受补办。

五、其他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名单为准,学校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预计6月底-7月初)。我校计划在5月下旬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请拟录取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三)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附件1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pdf

附件2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定向培养合同.doc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59


Copyright © 201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管理员邮箱:xjdyzb@xauat.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 邮箱:xjd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