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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4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商调及定向协议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2024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我校2024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博士生档案商调工作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迁移

我校已将拟录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调档函”上传至附件。考生请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抬头和本人姓名后交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1.应届非定向考生档案须于91日前寄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1下载。(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定向考生无须调档)逾期将不再受理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

2.往届非定向考生档案须于615日前寄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2下载,将对其进行审查,以便确定最录取意见。

档案接收地址如下填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接收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邮编:710055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院博士档案、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及考生编号,邮寄方式仅限仅限机要邮寄或EMS,其他快递一律不予接收。

二、定向协议签订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A3双面打印本合同,一式三份,核对乙方(定向单位)名称,加盖定向单位公章(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合同编号空着即可)。完成手续后请在615日前将合同扫描成pdf版发送至baiwenbin@xauat.edu.cn箱,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三份纸质版合同通过EMS625日前邮寄或提交至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同上述档案接收地址)

三、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

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出于部分考生需要,现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陕西省省外迁移户口考生持户口迁移证落户,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

陕西省省内迁移户口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陕西省内)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我校集体户所在地:“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相关手续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不接受补办。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陕西省外的:应届学生党员必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去往单位写“XX学院”。

陕西省内的:按照上级规定,陕西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原则上需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里“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转接,目标党组织选择“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目标党组织只能在弹出的下拉党组织中“选择”,不得手动录入目标党组织。

陕西省外的考生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寄到我校。

各学院组织名称及关系接转咨询电话: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029-82202941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947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729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600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2923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9025038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029-82202994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029-82203401

未来技术学院直属党支部:029-82202097

四、其他

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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