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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 2018-04-2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研究生院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外国语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现予以公布,请考生在本网站首页下方“考研成绩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目前仅能通过校内网登陆,稍后打开外网查询功能)

一、外国语及加试分数线

外语成绩≥45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

二、学院综合考核

外国语及加试上线考生、外国语免考考生、硕博连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可参与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硕博连读申请者仅需参加“(三)综合素质”的考核):

(一)研究计划

申请者汇报自己的研究计划。考察研究计划的研究意义、创新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分,给出研究计划的成绩。研究计划满分100分。

(二)发展趋势报告

申请者汇报选定专业课的学科发展趋势报告。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分,给出发展趋势报告的成绩。发展趋势报告满分100分。

(三)综合素质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分,给出综合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三、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将于510日前进行,综合考核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有关复试情况请咨询报考学院。考生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尽快将最新联系方式告知学院。

各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学院

张老师

82207610

建筑学院

陈老师

82202742

环境学院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学院

徐老师

82201563

材料学院

杜老师

82205328

冶金学院

刘老师

82202937

机电学院

郭老师

82202528

四、其他

    (一)各学院将制定具体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该办法将在综合考核时向考生公布。

    (二)综合素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被录取后,需在523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需在523 日前完成定向培养合同签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需携带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外单位考生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3年的证明。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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