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硕士招生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硕士招生  >  正文

我校2017级拟录取硕士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7-04-2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研究生院

一、学费缴纳

学校将为考生统一办理中国银行卡,考生通过银行卡自行缴纳学费。具体要求以及银行卡将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二、通知书发放事项

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于5月下旬发放(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发放时间),通信地址在西安市内或要求“自取”的届时到研招办领取;通信地址为外地的通知书将以挂号形式或EMS(货到付款)方式寄出。拟录取考生可在53日至518期间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考研成绩查询系统”(http://gs.xauat.edu.cn:8021/jsp/kycjcx.jsp)修改通知书邮寄地址或申请EMS货到付款方式,也可变更联系方式。

三、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

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接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出于部分考生需要,现将有关要求提前告知如下:

1.户口迁移

办理转户口的研究生,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省公安厅及派出所两级组织印章方为有效,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如有差错或私自涂改不予办理。凡是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不予接收。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西安市)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迁移地址为“西安市雁塔路13号”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迁户自愿,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党组织关系转接

西安市外的应届学生党员必须持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西安市的应届学生党员须持所在学校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均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党委”。

接收单位均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自带,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正式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寄到我校。

四、人事档案迁移

人事档案在考生收到《人事调档函》后开始办理,《人事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055

研招办电话:029-82202244

五、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425

Copyright © 201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管理员邮箱:xjdyzb@xauat.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 邮箱:xjdyzb@163.com